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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国土公发〔2017〕4号 长春市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
2017-04-25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 【关闭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长春市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予以公告。

2017年度,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经营性用地5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5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100公顷,棚户区项目用地1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公顷,特殊用地50公顷,科研教育用地100公顷,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00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50公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50公顷,旅游用地100公顷。双阳区和九台区按照县级管理权限,自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附件:长春市区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57365线路检测中心           长春市规划局 

 

201729


附件            

                      长春市区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经营性

用地

工业

用地

棚户区项

目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

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保障性

住房用

特殊

用地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科研

教育

用地

养老服

务设施

用地

社会停

车场

用地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

 

旅游

用地

 

 

500

850

100

400

500

100

50

100

100

100

50

50

100

3000

注:1、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独立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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