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同志在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对我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专项工作 > 建议提案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7-10-19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 【关闭

 

 

王昕轶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房地产新成交项目地价价款书统一开具给土地实际受让人的建议》(98)收悉,由我局负责承办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责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主要领导批办、调度,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认真研究、办理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土地出让收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并由财政部门按照票据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具土地出让金票据。为解决您提出的问题,我局专门和市财政部门进行了沟通,财政部门表示,将就此问题对您进行专门答复。在具体工作中,如需我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我局将指派专人负责对接联系,全力协助做好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7626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57365线路检测中心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南三环城路306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A楼      邮    编:130011         

网站标识码:2201000020
吉ICP备13004590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