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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常识
2017-04-17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 【关闭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有那些类型?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自然因素产生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是自然地质灾害,人为活动引发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是人为地质灾害。

 

二、长春市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哪些?

我市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三、什么样的雨量易引发地质灾害?

日降雨量在50毫米~99.9毫米(即:暴雨) 易引发地质灾害;日降雨量在100毫米~250毫米及大于250毫米(即:大暴雨,特大暴雨)极易引发大范围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长时间的持续降雨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怎么办?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发生地质灾害应如何应对?临灾报警信号有哪些?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应在第一时间避险自救,向垂直于崩塌、滑坡、泥石流的方向跑,绝对不能顺着灾害发生的方向跑!并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马上向所在地县、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临灾报警信号有:敲锣、敲铁盆、敲铁箱、吹哨子、放鞭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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