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
3、负责以局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
4、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5、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案;
6、保密、保卫工作;
7、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
8、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及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和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1、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
2、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4、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6、负责劳动工资管理。
(三)规划科
1、组织研究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地质遗迹和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规划;
2、拟定全市土地供应政策;
3、拟定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土地整理规划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
4、负责征用土地和用于非农建设的耕地的预审工作,编制并下达年度土地供应、复垦、整理计划;
5、组织监督各类规划、计划的实施;
6、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7、参与对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
(四)法规监察科
1、制定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立法规划和计划;
2、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
3、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事宜;
4、调研和起草综合性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
5、负责对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6、负责全市国土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并对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组织听证工作
9、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五)耕地保护科
1、拟定全市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用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
2、负责全市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3、拟定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垦耕地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土地用途管制;
5、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6、负责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储备库建设。
(六)利用科
1、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作价出资、租赁和抵押工作;
2、负责拟定政府收购土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国有土地储备库建设,管理和规划土地市场,制定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5、指导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地籍管理科
1、负责拟定全市地籍管理办法和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的技术标准;
2、负责组织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
3、负责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管理,依法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八)矿产资源管理科
1、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2、负责本级采矿权登记发证的审核,上级发证的报批工作;
3、负责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矿泉水、地热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的统计工作。
(九)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全系统及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及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2、检查局科长、主任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及全系统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局科长、主任及以下工作人员及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绩的行为。
3、协助局党委抓好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绩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4、受理对局及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违法党纪政绩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5、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信访科
1、负责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
2、依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受理、处理、督办信访人员提出的信访事项。
3、负责承办、转办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领导转批的有关信访工作及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群众来信、电话、传真、网络投诉、咨询等其他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复工作;
5、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排查、消除不稳定因素;
6、协调有关部门及本部门、本系统内各科室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有关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的现场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维护稳定等工作;
7、负责土地权属纠纷的调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办公室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