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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同志在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对我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本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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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分局
县(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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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线路检测中心长春新区分局
 办公地点:  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38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征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新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新区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指导各开发区编制和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各开发区乡镇规划修改和调整的审核;参与报请国家或省、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

 

3、负责对各开发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拟订新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报国家和省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新区投资的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4、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新区城乡建设用地统一供应、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导各分区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

 

5、编制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并对开发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工作。组织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各开发区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

 

7、负责指导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8、负责起草制定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制度、年度房屋征收工作计划并监督各开发区组织实施。负责向省、市房屋仲裁委员会申请纠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强制执行申请。

 

9、负责指导各开发区做好对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照的灭籍和土地证照的注销工作。

 

10、负责组织调度各开发区实施市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工作,工作进度汇总上报市征收办。

 

11、负责对各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

 

12、承办新区管委会和上级国土、房屋征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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