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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十一”、“中秋”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09-30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 【关闭

   (局纪委报道)近日,中央和省、市都印发通知,对“十一”、“中秋”(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做好廉洁过节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抓住重要节点纠“四风”。“两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早谋划部署“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克服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思想。要紧盯重要节点,采取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 

二、要突出责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是纠正“四风”、确保廉政过节的组织者、推动者、监督者,更是具体实践者和被监督者,一定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洁过节工作。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清风肃纪”活动,坚决遏制“四风”问题。

三、要严守廉洁纪律。全市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规定,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在单位食堂、宾馆、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农(山)庄等场所公款吃喝、聚会宴请;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看望、请客送礼;严禁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商业预付卡、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在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

市局纪委将在“两节”期间对各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

“两节”期间监督举报电话:8877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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